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度尾镇度峰社区的某宝宝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在该店柜台上发现摆放有“gerber”米糊14瓶,这些米糊外包装均未标注任何中文标签。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商家作出该行政处罚;对林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无境内代理商信息的进口米糊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gerber”米糊14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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