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广东省实施国家《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方案》以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提出目标。彻底整治水环境,恢复水生态。
在去年4月国务院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水十条》后,广东贯彻国家要求的落地方案正式出炉,再度吹响了向水污染宣战的号角。
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称《水十条》),切实推进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开创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以水质目标管理为主线,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确定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城市水体、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明确了广东省实施国家《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方案》以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提出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珠三角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初步形成,为全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红牌”企业一律停业、关闭;要求珠三角工业集聚区于2016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或不达标的将依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实现统一发布和信息共享。
并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自2016年起,珠三角区域和广佛跨界河、练江等广东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方法。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方案》提出,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全面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2016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制定行政区域内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也就是说,新改扩建上述项目,需要在现有其他项目上削减同等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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